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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相关企业: 附件:深圳市认定重点物流企业申请书
根据《深圳市重点物流企业认定管理暂行办法》(深交[2006]697号)和市交通局2006年重点工作安排,将于2006年10月开展第三批重点物流企业认定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原则及范围
符合以下要求的物流企业可按自愿原则申报参加本次认定工作:
(一)综合型物流企业
1、是指以物流组织、物流供应链管理服务为主,为固定、大型商业客户提供多环节、多方式一体化物流服务的物流企业。
2、符合《深圳市重点物流企业认定管理暂行办法》第六条、第七条规定的条件。
(二)服务技术型物流企业
1、是指以提供管理手段、信息技术、物流咨询、物流过程控制等支持和协助,并以此为主业的物流知识产品(包括物流解决方案制订及公共物流信息系统运营服务)服务企业。
2、符合《深圳市重点物流企业认定管理暂行办法》第八条、第九条规定的条件。
二、申报企业须提供的材料
(一)《深圳市认定重点物流企业申请表》;
(二)企业简介;
(三)主要物流业务及运作流程;
(四)企业与主要客户签订的服务合同及其运营情况介绍(案例);
(五)企业物流管理信息系统介绍;
(六)企业管理思想及发展战略介绍;
(七)企业主要设施设备一览表;
(八)获奖证书等荣誉证明;
(九)企业上两个年度纳税证明;
(十)相关证照,包括企业营业执照正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企业从事物流业务相关许可证照复印件(如运输许可证等)、企业分支机构或控股企业注册、营业证照复印件;
(十一)经注册会计事务所审计的本企业上两个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十二)企业管理制度,包括客服管理制度,营运管理制度、风险管理制度、质量手册、程序文件、作业标准等。
三、材料申报起止日期
材料申报的起止日期为2006年9月26日至2006年10月17日,其他时间不予受理。
四、材料报送地点
自愿申报的企业须在规定日期内将9套材料报送到深圳市交通局701室。
地址: 福田区竹子林公路主枢纽管理控制中心701室
联系人:周大伟
联系电话:83168038
五、其他说明
企业可在深圳市物流与采购联合会、深圳市国际配送协会网站下载《深圳市重点物流企业认定管理暂行办法》及申报表格。
网址:http://www.szla-logistics.org http://www.szida.org.cn
六、认定工作业务咨询人:韩立清 831680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