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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流企业税负增加状况难大变 时间:2013-12-6 来源:安必行物流顾问 浏览:1363

  

      12月4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从2014年1月1日起,将铁路运输和邮政服务业纳入营改增试点。由于营改增之后物流企业普遍反映税负不减反增,因此,在铁路运输纳入营改增后,物流企业的税负能否进一步降低?昨天,羊城晚报记者采访获悉,铁路运输纳入营改增之后,部分运用铁路运输的物流企业税负将有所缓解,但来自广州市物流行业的看法是,由于行业特点,铁路运输纳入营改增之后,物流行业税负不减反增的状况不会得到实质性的改变。

      物流企业铁路运费抵扣率提高

      从2014年1月1日起,将铁路运输和邮政服务业纳入营改增试点。至此,全国范围内的交通运输业已全部纳入营改增范围。据分析,从总体上看此举不仅会减轻交通运输业总体税负,促进流通行业发展,还将推动全国范围所涉及行业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的税收负担进一步降低,使这一重大改革的红利持续显现。

     前天,广东省国税局货物和劳务税处处长陈学著在接受羊城晚报记者采访时介绍,虽然还没有收到这两个行业营改增的具体方案,但铁路运输营改增后,从之前的有关政策文件看,对购进铁路运输服务的物流企业来说,铁路运输纳入营改增之后,铁路运输费用的抵扣率将从7%提高到11%,物流企业的税负会有所降低,是直接利好。

      据了解,根据现有营改增政策,在铁路运输没有纳入营改增试点时,接受铁路运输服务的一方只能取得铁路运输结算单据并按照运输费用结算单据上注明的运输费用金额和按7%的扣除率计算的进项税额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在铁路运输纳入营改增之后,根据财税[2011]110号文的规定,交通运输业等适用11%的增值税税率,因此,铁路运输业应该也按此税率执行。对铁路运输业一般纳税人来说,将开出税率为11%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这样,对购进铁路运输服务的物流企业来说,就可按11%的税率计算进项税额并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也就是说,对购进铁路运输服务的物流企业一方,这笔运输费用原来只能抵扣7%,但现在可以抵扣到11%。抵扣额的增加意味着应纳税额可相应减少,物流企业的税负将因此有所减轻。

      物流企业税负增加状况难大变

      从“营改增”实施以来的情况看,大部分试点企业的税负呈下降趋势,但也有部分行业企业的税负不降反增,其中,物流业表现较突出。从企业的反映看,税负不降反升的主要原因是有些项目不能抵扣,不能形成完整的抵扣链。那么,明年把铁路运输和邮政服务业纳入营改增试点,物流行业反映又如何?

      前天,广州物流与供应链协会秘书长江川在接受羊城晚报记者采访时表示,营改增范围进一步扩大,对物流行业税负的减轻能起到一定的缓冲作用,但效果不是很大,物流行业目前的税负状况没有实质性改变。

      江川介绍,目前物流业基本都要求“从门到门”,而铁路运输是主干道运输,只能“从站到站”,这决定了物流行业多以公路运输为主。

      江川反映,整体来讲,营改增确会促进物流行业的发展,但由于增值税抵扣链条还没有完全打通,加上物流行业规范发展也不够,因此,整个行业都面临税负重问题。物流业的主要问题是,在行业增值税税率提高之后,下游企业却不能提供增值税发票进行抵扣,规模较小的个体运输公司、小型运输公司都给不出发票,另外,物流行业的直接成本过桥费等都不能抵扣。“除非去购买车辆,税负降低会比较明显,但不可能整天买车啊。”江川说。

      江川建议,应进一步规范物流行业的发展,让物流企业都能获得相关增值税发票;同时,在税制改革中不要搞“一刀切”,要针对物流行业供应链的特点,因为物流行业涉及面太广,涉及流通、加工、包装、采购等众多环节,较为复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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