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部门联合印发意见 建立物流寄递环节打击涉烟违法犯罪协作机制
时间:2018-1-11 来源:安必行 浏览:1738
为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严厉打击利用物流寄递渠道实施的涉烟违法犯罪活动,2017年12月27日,国家烟草专卖局、公安部、交通运输部和国家邮政局联合印发意见,就建立物流寄递环节打击涉烟违法犯罪协作机制提出相关要求。
意见指出,各级烟草专卖管理部门、公安机关、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和邮政管理部门要联合建立健全物流寄递环节打击涉烟违法犯罪协作机制,研究制定相关政策措施,通报工作情况,协调工作安排,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组织开展专项工作,形成物流寄递环节打击涉烟违法犯罪的整体合力,全力遏制利用物流寄递渠道实施的各类涉烟违法犯罪活动,规范烟草专卖品流通秩序。
意见明确了各部门职责分工:烟草专卖管理部门要加强对利用物流寄递渠道实施的涉烟违法活动情报的收集和分析,联合有关部门加强对物流寄递环节涉烟行为的日常执法检查,联合相关部门依法开展物流寄递环节打击涉烟违法犯罪专项行动,负责物流寄递环节违法烟草专卖品的鉴定、核价和罚没等处理工作;公安机关要加强对利用物流寄递渠道实施的涉烟违法犯罪活动的分析研判,对涉嫌犯罪案件依法立案侦查,组织侦办利用物流寄递渠道实施的重大涉烟犯罪案件,有效摧毁犯罪利益链条;交通运输管理部门要加强对公路运输环节实施涉烟违法犯罪情报信息的收集和分析,配合烟草专卖管理部门依法对货运物流企业开展执法检查,督促货运物流企业落实有关制度要求,配合有关部门联合开展物流运输环节打击涉烟违法犯罪工作;邮政管理部门要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情报信息交流,与有关部门共同开展对寄递企业的烟草专卖管理宣传教育和监督检查,督促寄递企业遵守烟草专卖品寄递管理规定,协调寄递企业为有关部门执法检查、案件侦破等工作提供方便、创造条件。
意见提出,各级烟草专卖管理部门、公安机关、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和邮政管理部门要建立联席会议制度,总结联合工作开展情况,分析当前形势,研究方法对策,制定下一步措施,组织部署联合打击行动;建立信息共享制度,加强日常信息交流,依法及时将利用物流寄递渠道实施涉烟违法犯罪活动的情报信息相互通报,并做好协助配合工作;建立联合办案制度,适时部署物流寄递环节联合打击涉烟违法犯罪专项整治行动,形成联管联动的长效机制;建立经费保障和奖惩制度,对在推进机制建设、侦破重大案件等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扬和奖励;建立培训宣传制度,采取多种方式组织开展专业培训,加大烟草法律法规宣传力度,提升多部门执法办案能力和协作水平。
据了解,随着“互联网+”和网店微商的快速发展,涉烟违法犯罪已由传统方式发展为利用网上交易平台和物流寄递经营的新型模式,且增长势头迅猛。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部署,保障烟草市场正常秩序,积极应对不断发展变化的执法环境,国家烟草专卖局、公安部、交通运输部、国家邮政局经过前期调研、协商,决定建立物流寄递环节打击涉烟违法犯罪协作机制,进一步健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推进跨部门跨区域联合执法,坚决遏制涉烟违法犯罪的高发多发势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