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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公路正在成为全省新一轮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的一大重点。省交通运输厅、省财政厅近日联合印发实施《安徽省创建“四好农村路”示范县实施方案》,力争到2020年推动30个县(区)实现农村公路建设好、管理好、养护好、运营好的发展新目标,促进全省农村交通基础设施实现大提升、大完善。
为把农村公路“建设好”,方案明确,新改建的农村公路,其生命安全防护工程及其他附属设施必须与公路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实施、同步验收投入使用,同时,确保新改建农村公路路段内无危桥运行。新改建农村公路的建设标准为:新改建县道不低于三级公路技术标准,新改建乡道不低于四级公路技术标准,通建制村硬化路面宽度不小于4.5米,特殊路段不小于3.5米等。
通过新一轮建设后,示范县县道三级(含)以上公路比例≥85%,其中山区县县道三级(含)以上公路比例≥70%;乡道四级以上公路比例达到100%;村道铺装路面比例≥75%。
在实现“管理好”目标上,将全面落实县级政府的主体责任,将农村公路工作纳入县级政府年度工作目标进行考核,要求县级建立政府投入为主、多渠道筹资为辅的农村公路管养资金筹集机制。同时,建立健全群专结合的农村公路保护网,实现县有路政员、乡有路管员、村有护路员的公路保护网络全覆盖,乡镇和村委会爱路护路的乡规民约、村规民约的制定率要达到100%。
日常养护是农村公路发展的一大难点。为改变“重建轻养”现状,方案明确要求“农村公路有路必养”,经常性养护率要达到100%。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从事农村公路管理、养护所需经费要纳入财政预算。同时,推进农村公路养护市场化,日常养护中非专业项目鼓励沿线群众参与,大中修等专业性工程将采取市场竞争的形式,逐步交由专业化养护队伍承担。
在“运营好”农村公路上,方案要求,具备条件的乡镇、建制村要全部通客车,县城20公里范围内的农村客运线路公交化运行率达到50%以上。加快推进城乡道路客运实现一体化发展,建成覆盖县、乡、村三级的农村物流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