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递新规为失信快递带上“紧箍咒”
时间:2017-7-24 来源:安必行 浏览:1393
国家邮政局发布《快递行业信用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简称“《意见稿》”),提出拟将快递企业和从业人员的部分行为,列入失信名单的严重失信行为。此《意见稿》的发布,将有利于加强快递行业信用体系建设,营造诚实守信的市场环境,促进快递行业健康发展。
电子商务的发展,带来了快递业的快速成长。据《2016年中国快递发展指数报告》显示,从业务增长预期指标来看,预计2017年,我国快递业务量将完成423亿件,同比增长35%。
然而,伴随快递业的迅猛发展和快递实名制实施推广,快递单的“含金量”有了进一步提升,却已经成为令人惶恐的“泄密单”。近年来,快递单泄露个人信息、快递企业员工倒卖快递单的案件层出不穷。早在2013年,圆通速递就发生过百万客户信息被实时兜售的事件。对此,圆通速递第一时间声明就“快件面单信息倒卖”事件向消费者致歉,并迅速开展公司内部全面排查,启动信息系统全线预警,提升快件信息安全管理等级,寻求泄密信息源头彻底排除隐患,同时,还公布了快件信息24小时举报专线。
为了严防信息泄露,快递企业更是费劲了心思。日前,顺丰、京东等物流开始使用不显示收件人姓名和电话的“隐私面单”,但是在快递过程中,要经过商家、物流公司、快递员等多个环节,致使加密技术仍难敌内部员工倒卖。
老子曾云:“人无信不立,业无信不兴,国无信则衰。”诚信,是公民的第二个“身份证”,对个人、企业,乃至国家来说,至关重要。
快递新规为失信快递带上“紧箍咒”。为了更好的维护市场的秩序,促进快递业的有序发展,从而避免消费者的个人信息泄露。《意见稿》提出,国务院邮政管理部门将组织设立全国快递行业信用评定委员会,开展全国快递信用评定工作。快递行业信用评定委员会对快递企业、从业人员信用进行周期性评定,如果快递企业或者从业人员发生严重失信行为的,由快递行业信用评定委员会直接将其列入快递行业失信名单。
此外,快递公司也应尽快建立严格的规章制度,加强从业人员的培训力度,进一步提升从业人员的业务素质;对于可能掌握消费者信息的岗位,入职时需签订保密协议,一旦发现有违法行为的从业人员,应及时报予公安机关,彻底消除快递失信的土壤,让消费者真正能享受到“快递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