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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贸物流作为现代物流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涵盖与批发、零售、住宿、餐饮等商贸服务业及进出口贸易相关的物流服务活动,也是商品流通的重要组成部分。商贸物流越发达,市场越繁荣,经济发展就越有活力。
近年来,随着陕西省商贸物流服务主体不断扩大,第三方物流发展迅速,物联网技术和信息技术运用不断普及,商贸物流发展基础不断巩固,商贸物流发展快速增长。今年上半年,与商贸物流紧密相关的农业品物流总额390.26亿元,增长4.9%,外部流入(含进口)货物物流总额7690.11亿元,增长7.2%,单位与居民物品物流总额28.24亿元,增长25.1%,有力地促进了消费增长。同时,带动全省物流相关行业实现总收入1002.7亿元,增长6.2%,较一季度提高0.4个百分点。
但陕西省商贸物流业也存在着行业发展水平较低、企业运行成本偏高、行业布局缺乏规划引导、城市共同配送障碍突出、政策支持力度较弱、行业统计工作滞后等难题。针对存在问题,从五个方面加以解决。
一是加强商贸物流规划布局。各级政府在编制城市建设规划时,要充分考虑商贸物流发展需求。要充分发挥西安作为亚欧大陆桥东段中心城市的区位优势,强化西安国际港务区港口功能,加强铁路集装箱中心站、公路港和西安综合保税区功能,增强“长安号”货运班列对国内外货源的中转集聚能力,增加列车班次。依托西安咸阳机场和西咸新区空港新城,大力推动航空物流业,以联通国际枢纽机场为重点,开通航线、加密航班,发展直达美欧等主要经济体的全货运航班,积极引进国内外知名航空企业、快递企业,并加快在机场区域设立保税物流中心。
二是提高商贸物流信息化水平。要积极引进“互联网+”概念,推动建设陕西物流公共信息服务平台,整合全省物流信息资源,解决物流信息不对称、接口标准不统一等矛盾,实现精准化、可视化管理等功能。支持商贸物流企业与生产企业、批发零售等企业通过共用信息系统,实现数据共用、资源共享、信息互通。要研究建立“丝绸之路经济带”区域信息共享机制,努力实现区域内口岸、海关、检验检疫、物流、电子商务等信息的互联互通。
三是推进城市共同配送和物流标准化。力争用3-5年的时间在全省地级市全面开展城市共同配送建设。引导和推进批发、零售企业、第三方物流企业供应链模式创新,培育一批运营规范、技术应用水平高、管理有序的商贸物流示范企业,鼓励和支持仓储、转运设施、运输工具的标准化建设和改造。结合陕西省实际,选择一些大型物流企业、物流园区分类分层开展商贸物流标准化试点工作,培育一批行业标杆企业,增强商贸物流标准的辐射和带动作用。
四是进一步优化企业发展环境。要加大财税政策支持力度,重点支持应由政府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的物流基础设施、服务体系、服务能力提升等项目建设,商贸物流标准化试点的商贸物流园区(基地)、物流企业标准化改造建设等。对现有物流企业大宗商品仓储设施用地税收继续实行减半征收,允许物流行业的运输车辆及仓储设备纳入固定资产加速折旧范围内,切实降低企业税负,要建立商贸物流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和激励惩戒机制。研究建立行业信用评级标准和办法,对信誉好、信用等级高的企业要在政策扶持、融资贷款、企业评级等方面予以优先考虑。
五是完善商贸物流统计工作。各级政府主管部门要尽快建立完整的商贸物流企业名录库,通过科学选定典型企业,畅通统计渠道,初步形成以各省、市、县三级行业数据为主体、以典型企业数据为支持、协调联动、分级负责的省、市、县三级统计体系框架。各级商务主管部门要密切与统计、税务、工商、公安等部门的联系与协作,充分利用有关方面的基础名录、数据资料,形成信息互补,协力推进商贸物流业统计工作的良好局面,为行业发展提供支持,为政府决策提供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