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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交通运输部会同农业部、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国家邮政局联合印发了《关于协同推进农村物流健康发展、加快服务农业现代化的若干意见》,旨在全面提升农村物流发展水平,支撑农业现代化发展。随着多部门政策合力的形成,我国农村物流又迎来新的发展机遇。
交通运输部党组成员兼运输司司长刘小明在解读《意见》时表示,四部门协同推进农村物流健康发展不仅是提升城乡居民生活水平的重要途径,还是支撑农业现代化的重要基础、降低全社会物流成本的有效举措。此次《意见》出台,就是要探索建立多部门共同推进农村物流发展的新机制,构建“场站共享、服务同网、货源集中、信息互通”的农村物流发展新格局。
加快完善农村物流基础设施
农村物流具有链条长、环节多、涉及面广等特点,一头连着市民的“米袋子”、“菜篮子”,一头连着农民的“钱袋子”,是重大的民生工程。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产业经济研究部研究员魏际刚在接受国际商报记者采访时表示,虽然我们现在很少喊“要想富,先修路”的口号,但基础设施是发展农村物流的必要保障,尤其是中西部的乡村公路的建设和养护。
魏际刚说,我国农村物流发展基础十分薄弱,配套设施不完善,发展水平相对滞后,是我国物流现代化体系中的薄弱环节,也是制约农业现代化发展的“短板”。只有健全县乡村三级农村物流基础设施网络体系,才能服务农民的生产生活,包括农业生产资料供应、农产品的销售和农村消费品流通。
刘小明也表示,基础设施还是制约农村物流发展的瓶颈问题,县、乡、村三级站场体系,尤其是乡村级站场体系不健全,难以支撑农村各类物资的及时整合、中转、仓储。《意见》对完善农村物流基础设施提出了具体的方向与路径,要求统筹规划农村物流基础设施网络,推进农村物流枢纽站场、县级农村物流中心建设,完善乡镇农村物流服务站布局,健全村级农村物流服务点。
推广先进的农村物流运作模式
《意见》提出,要尽快建立跨行业联营合作发展的新机制,大力推进“一点多能、一网多用、深度融合”的农村物流发展新模式。结合农产品现代流通体系建设的新要求,加快探索适应农批对接、农超对接、农社对接、直供直销等的物流服务新模式。
《意见》支持电商、物流、商贸、金融等企业参与涉农电子商务平台建设。引导农村物流经营主体依托第三方电子商务服务平台开展业务,鼓励乡村站点与电商企业对接,推进农村地区公共取送点建设,积极培育农产品电子商务,鼓励网上购销对接等交易方式,提高电子商务在农村的普及推广应用水平,降低流通成本。
魏际刚表示,“各种农村物流运作新模式发展空间很大,要因地制宜选择推进路径和工作重点,探索差别化和多样化的农村物流发展模式”。
根据《意见》,四部门将选择一批农村物流需求及发展潜力大、基础条件好、特色鲜明的县(市),开展多种形式的农村物流试点和示范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