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话:0755-26788843
传真:0755-26788667
邮箱:abtlc@263.net
20日,武汉市政府颁布《建设国家物流中心意见》,出台《引进物流龙头企业总部在汉落户扶持政策和扶持物流企业做大做强实施办法》,助推武汉国家物流中心建设,将物流业打造成武汉千亿产业。
武汉市交委介绍,根据《办法》,武汉将重点引进世界物流企业100强、国内物流企业50强,并给予优厚政策。如总部物流企业入驻,自企业总部纳税之日起,3年内任意一年对武汉市年税收贡献达到500万元以上,按照当年实际税收贡献额的20﹪给予一次性开办补助。《意见》明确提出,到2016年末,实现全市社会物流总额达到3.5万亿元;物流产业增加值达到1500亿元,占GDP的比重达到11.5%。到2020年末,基本建成服务全国、辐射亚太、面向世界的国家物流中心。